职工在产假或者休假期间按照以下标准享受生育津贴:
(1)生育的,享受128育津贴; 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2)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 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 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
(3)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 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
(4)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 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
(5)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
(6)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一、湖北省高龄补贴标准是多少
将80岁以上高龄津贴发放标准定位到每人每月100元。
二、什么是高龄补贴
高龄津贴,是针对高龄老人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其目的是为了解决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问题,对保障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三、高龄补贴发放标准
高龄津贴发放标准,原则上按照各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和发放对象的年龄实行分类分档发放,并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低保标准变动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具体的发放标准由各地民政厅、财政厅按高龄津贴原则协商确定。
目前,国家对我省列入全国规划的中型水库,每座按总投资的50%、总量不超过2亿元的标准安排中央补助资金,支持我省中型水库建设每座按总投资的50%、总量不超过2亿元的标准安排中央补助资金,支持我省中型水库建设。
近年来,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不断增加,湖北车辆报废补贴标准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话题。随着新能源汽车政策的不断完善和执行,不少老旧汽车面临报废或更新的压力,而对于湖北地区的车辆报废补贴标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湖北作为我国重要的汽车产销大省之一,随着汽车市场的逐步成熟,车辆保有量不断攀升。为了解决老旧汽车污染环境和影响交通运输安全的问题,湖北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车辆报废补贴政策,旨在推动车辆更新换代,提高交通运输的效率和质量。
其中,湖北车辆报废补贴标准作为政策的核心内容之一,直接关系到车主是否能够获得相应的补贴资金。因此,了解并掌握湖北车辆报废补贴标准对于车主来说至关重要。
根据湖北省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老旧汽车报废后,车主可获得一定数额的报废补贴。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对于车辆报废补贴标准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车主在进行报废前最好提前向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咨询,以免因为不了解政策而导致损失。
一般来说,车主在决定报废车辆并申请补贴时,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在整个申请流程中,车主需注意保留好所有的证明材料,以备日后需要查询或备案之用。
总的来说,湖北车辆报废补贴标准是一个涉及车主利益和环境保护的政策性课题,车主在进行相关操作时需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以确保能够顺利获得补贴资金。同时,政府也应积极引导和宣传相关政策,增强车主的理解和配合度,共同推动车辆报废补贴政策的有效实施。
湖北农村耕地的补贴标准如下
补贴标准:种单季稻105元/亩,种双季稻175元/亩(补贴方式和标准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发放范围:计税面积内实际种粮农民
稻谷价格补贴:100亩以下,24元/亩
100亩至200亩,34元/亩
200亩至1000亩,39元/亩
1000亩以上,44元/亩
发放部门:县市财政通过“一卡通”发放
政策期限:长期
退休人员没有高温补贴。
上班人员,湖北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为10元/人/出勤日。高温补贴:标准为7元/人/出勤日。高温岗位作业时间超过日出勤时间的50%以上。补贴金额在员工月度工资中体现。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一、根据中央政策精神,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国家基础标准由每生每天4元提高至每生每天5元。
二、此次下达的2021年秋季学期国家试点、省级试点提标所需资金的同时,提前预拨了2021年秋季学期地方试点地区提标所需的部分资金,省财政将在2022年对预拨资金进行清算。请在编制2022年预算时按政策精神编足预算,确保政策落地。
三、此项资金已纳入直达资金管理范围,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请按照直达资金管理的各项要求,做好直达资金的分配、下达、监控等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形成实际支出后尽快将信息同步更新至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中。
四、为支持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可统筹2020年及以前年度结余资金,做好包括但不限于学校食堂改造、食堂信息化建设、明厨亮灶工程、改善学生伙食等在内的学生营养改善相关工作的资金保障。
五、请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要求,参照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附件2),做好本地区有关工作计划调整,并在预算执行中对照项目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
六、请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强化监督检查,推进预算公开,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严格执行国家、省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合规和有效,严禁虚列虚支、虚报冒领和挤占挪用、滞留上级补助资金。对于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创办种植业类家庭农场,需经营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且集中连片的土地面积达30亩以上才能领取补贴。
2、创办畜禽业类家庭农场,养殖生猪年出栏达10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达10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达500头以上;家禽年出栏达10000只以上,家兔年出栏达2000只以上才能领取补贴。
3、创办水产业类家庭农场,需经营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且集中连片的养殖水面达30亩以上,特种水产的养殖水面积达10亩以上才能领取补贴。
4、创办林业类家庭农场,需山林经营面积达500亩以上,苗木花卉种植面积达30亩以上,油茶种植面积达80亩以上,中药材种植面积达30亩以上才能领取补贴。
两参退伍军人全国统一补助标准是600元,农村籍老义务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增加补助5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
补贴标准:按“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执行。
对本办法出台施行之前已申报的人员仍按原标准即:每月419元/月(养老保险补贴289元/月、医疗保险补贴130元/月)执行,直至三年期满。
本办法出台施行之后新申报的人员暂按每人125元/月(养老保险补贴为88元/月、医疗保险补贴为37元/月)执行。以后根据实际申报补贴人数,在资金可承受范围内,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适时调整补贴标准。